勞工退休金提撥8大伏位

四、公司為獎勵及酬勞員工,以員工酬勞入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保留部分股份供員工認購、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等獎酬公司員工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可核實認定為薪資費用。 美惠2020年3月滿60歲,曾在傢俱公司待了9年,後來公司結束營業,後續任職的公司雖然都只2、3年,目前的工作已穩定了6年,也一路做到經理。 然而,新制上路後,不少民眾就遇到「勞退新制提撥6%,老闆從自己薪水扣」,或是搞不清楚「自願提撥6%有什麼好處」,以及出現「勞退專戶裡的錢,未來會領不到」等疑慮。

備註:請雇主主動輔導勞工填寫「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徵詢表」(範本docx檔、odt檔),勞工填寫後交由雇主以憑填報「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並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生效。 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的月數計算,1個月只要提繳1天即算1個月;若同時有2份工作分別提繳,也只算1個月。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即使換工作致使年資中斷,不同公司的提繳退休金年資都可以合併計算;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雇主並未發給工資,應停止提繳退休金,停繳期間不算工作年資。 自願提繳對象:依照勞退條例第7條第2項之規定,包含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3.事業單位所訂勞工退休標準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並事前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者(含關係企業年資合併案)。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是什麼?請領標準與發放日期一次看

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並由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勞工退休金條例94年7月1日施行後,於該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選擇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其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因此,加提提繳率應隨月提繳金額愈高而降低其提繳率,以減少二者分紅差距。 新制退休金當中,除了雇主需要每月為勞工提撥不得低於每月工資6%之外,其實勞工也可以在每月工資的1-6%內自提退休金,這是很多人都忽略的「加速退休儲蓄」方法,請看本文的分析。 舉例來說,勞工的年資為28年7個月,選擇勞退舊制,則前15年適用2個基數,後13年適用1個基數,剩下的7個月滿半年,因此以1年計,也適用1個基數。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勞工退休金提撥: 舊制勞保退休金和勞保退休金計算基數都試算給你看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當期決算或清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但其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當期決算或清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十三、因業務需要延時加班而發給之加班費,應有加班紀錄,憑以認定;其未提供加班紀錄或超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所訂定之標準部分,仍應按薪資支出列帳,並應依規定合併各該員工之薪資所得扣繳稅款。 總而言之,事業單位實施「年金保險」,受僱者非隨事業單位實施,是其唯一必選題。

  • 1.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規定,結清年資係指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雙方約定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84條之2之給與標準,結清保留之舊制工作年資,不以成就自請退休條件者為限。
  •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月負擔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若違反規定,沒有按時提繳或是繳足的話,每超過1日,加徵應繳金額3%的滯納金〈滯留金計算方式:雇主應提繳金額×3%×滯納日數〉,最高加徵至應繳金額的1倍為止。
  • 條規定,已與具保留舊制年資之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工作年資之勞工,且事業單位無積欠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之情事,事業單位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領回其賸餘款。
  • 有可能出現破產的是「勞保〈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因其是社會保險,且採隨收隨付制,也就是收取目前在職勞工的保費,作為支付勞保給付的財源。
  • 辦理勞、就、職、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加保及提繳手續者,請視需加保之保險別,填寫合一加保申報表,如涉及健保則1式2份,一併寄送健保署各區業務組辦理(台北業務組轄區則請寄勞保局)。

應與所僱用之勞工併同辦理,由單位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填寫合一加保表者,以加保日期為提繳日期,勞保、職保投保薪資或健保投保金額為月提繳工資;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者,以所填日期為提繳日期、所填月提繳工資為準。 辦理勞、就、職、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加保及提繳手續者,請視需加保之保險別,填寫合一加保申報表,如涉及健保則1式2份,一併寄送健保署各區業務組辦理(台北業務組轄區則請寄勞保局)。 勞工在年滿60歲時,無論在職與否,都可以自行向勞保局申請新制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提撥 新制提繳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新制提繳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提撥: 舊制退休金要向誰請領?有沒有年限?

勞工退休金自勞工到職之日(申報開始提繳日)起計算至離職當日止,不分大小月份,每個月以30日計算,退休金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A:不行,如僅是因為企業經營或業務所需轉調勞工至關係企業任職,而非屬企業併購法所定情事,不得直接移轉勞工退休準備金至新雇主專戶,若勞工與新舊雇主合意併計關係企業年資計給退休金,因屬私法約定,應由新舊雇主自籌財源給付。 A:無效,雇主不得預先要求員工簽署退休金拋棄之任何書面文件,因已違反民法第71條之規定,就算勞工被迫簽署願意拋棄,該協議內容也會因為牴觸法令強制規定歸於無效。 3.臺灣銀行審核後,自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撥付退休金,先將整批媒體檔匯至勞工開戶之金融機構控管,再匯至勞工「勞基法退休金專戶」(該金融機構確認無誤再匯款至勞工「勞基法退休金專戶」,所需作業時間為5個營業日)。 A:事業單位之董事、監察人及委任經理人與事業單位間屬於委任關係,並非勞動基準法上所稱之勞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2款),既然非屬勞工身分,自然不得擔任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勞工代表。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提停繳

「這樣是不合法的!」勞動部指出,勞工退休金應該由雇主負擔,不能從勞工的薪水扣除,如果雇主從員工薪水扣,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處、局)申訴。 自願提繳時,由所屬事業單位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單位並應向其收取或自工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向勞保局繳納。 勞工自願提繳時,由事業單位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單位並應向勞工收取或自工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向勞保局繳納。 勞工退休金提撥 填寫合一加保表者,依單位雇主提繳率為其提繳率,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者,以所填提繳率為準。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單位,雇主每個月至少要提繳員工薪資的6%到勞保局設立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作為該員工的退休金;而當雇主向勞保局申報提繳後,勞保局會每個月開立繳款單,由雇主負責繳納。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以郵政金融卡查詢:持有郵局金融卡(含晶片金融卡或VISA金融卡)之勞工,須為本人攜帶身分證、儲金簿、原留印鑑及金融卡到各地郵局辦理並簽署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同意書,完成申請手續3個工作天後,即可在郵局自動櫃員機查詢、列印最近6筆個人專戶明細及累計提繳金額、累計運用收益金額。

勞工退休金提撥: 基金

一般而言,只要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勞退的意願,由雇主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向勞保局申報後,雇主就可以每個月直接從薪水裡扣除自願提繳的金額繳給勞保局。 只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附照片可辨識身分之證件正本(如駕照、健保卡、護照、居留證),到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確認是勞工本人後,勞保局人員就可幫忙列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 依照目前法令規定,雇主為勞工提繳的退休金金額,應該每個月以書面通知勞工,或是在薪資單中註明,讓勞工可從通知單中得知老闆退休金提繳的狀況。 根據勞保局規定,2005年7月1日(含)以後到職的勞工一律適用勞退新制,如果是2005年7月1日以前到職的勞工,可以選擇新制或是舊制,若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年資雇主應幫保留,而沒有選擇新制的話,則繼續適用舊制。 勞退新制從2005年7月上路之後,為了確保每位勞工都能請領到退休金,新制規定只要符合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雇主每個月都必須提繳勞工薪資的6%到勞工退休金專戶,未來勞工只要年滿60歲,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專戶裡的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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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提撥: 個人專戶

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五)已依前四目規定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提撥職工退休基金、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以後職工退休、資遣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應儘先沖轉職工退休金準備,或由職工退休基金或依法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付;不足時,始得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勞工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附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如駕照、健保卡、護照、居留證),至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辦理,經確認為勞工本人後,由勞保局人員列印其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由於勞退新制自2012年起才有勞工因將舊制年資結清的退休金轉入新制,後來選擇領月退休金,所以勞保局2015年進行第一次檢討,2018年則是第二次檢討月退休金計算基礎,如今都是沿用這個標準。

勞工退休金提撥: 服務資訊

A:若事業單位有變更負責人、單位名稱、地址、調整提撥率及改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委員(含任期屆滿改選),或有制定/修訂優惠退休辦法、申請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等事項者,均需備齊申請文件報本局辦理。 項規定,提撥至設於台灣銀行之事業單位勞退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之金額,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事業單位歇業時,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於支付舊制勞工退休金、舊制資遣費及新制資遣費完後,如有賸餘時,其所有權屬該事業單位。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不過,據勞工保險局統計:退休金月提繳薪資與勞工自願(加)提成反比;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分為11組,第11組54級退休金月提繳金額111,101元,同組第61級月提繳金額150,000元;但第4組第20級以下皆月提繳金額在24,000元。 勞工保險局平日常呼籲勞工自願加提,以充實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餘額增加;但勞工豈會不明白此道理?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制度

A:為避免行政作業程序延遲勞工受領退休金,至早可提前在退休發生日前20日起寄送相關資料。 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惟可扣除雇主送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及臺灣銀行辦理給付之行政作業時間。 A:不是,雖契約自由是民法基本原則,惟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屬公法性質,並為保障勞工權益而制定,是勞雇雙方協議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依法應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的給與標準結清年資,否則即牴觸法令強制規定,不生結清年資之法律效果。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不同身分適用之時間可參照該條例第7條、第8條之1及第9條規定),且於該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

該局也發現:較低月提繳薪資水準勞工居多,俗諺說:「生吃都不夠,哪來剩餘的可以曬乾(儲備)?」,非不為、實不能也。 舊制退休金是由雇主提撥至台灣銀行帳戶裡,此帳戶的所有權屬於雇主,因此勞工在退休時,需向雇主提出退休金結清,而雇主也需要在勞工主張退休日起30日內給付。 因此如果勞工曾經離職,或是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就新職,則工作年資需要重新計算。 已經退休的勞工,若開始領取月退金,可以依據自身資金調度需求,「指定」發放日期嗎?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常見問答集

(一)按照勞工之工作年資,工作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部分,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不過目前台灣面臨高齡化、少子化現象,當退休人數增加,支付金額一直增加,但出生人口不足、收取的保費不足以填補缺口,導致勞保基金一直入不敷出,最終才會面臨破產的危機。 有可能出現破產的是「勞保〈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因其是社會保險,且採隨收隨付制,也就是收取目前在職勞工的保費,作為支付勞保給付的財源。 可留意的是,個人自提的提繳率,可在每月薪資的6%範圍內彈性提繳,若今年手頭比較緊,可以先提3%,甚至1%都可以,等到手頭寬裕時,再將提繳率提高至5%或是上限6%。

因此假定這名勞工在退休時的平均薪資為6萬元,則搭配44基數,則退休金總額為「6萬x44」,共264萬元。 雇主在提撥退休金之後,此筆退休金將存入台灣銀行的退休金專屬帳戶裡,由台灣銀行代為收支、保管及運用。 因此,舊制勞工退休金的帳戶由雇主擁有,等到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就可以向雇主申請提領退休金,雇主就會從該帳戶中提撥。 第七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三)營利事業得依前二目擇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基金、提繳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之金額,其所有權屬於勞工,雇主不得查詢員工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並保護勞工隱私權,勞保局目前提供給勞工本人以下查詢方式。 受僱者可至本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或使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點選「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及試算」,即可試算個人專戶核發金額。 但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計算,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勞保局於2020年6月前底建置的「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可以針對每個勞工實際勞退新制月退休金或一次領回提供試算服務,美惠可進入該系統查看自己的勞退金專戶總額,以及若採月退每月可領的金額。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金理財第一站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營利事業未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期限申報其當期決算所得額或清算所得者,稽徵機關應即依查得資料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其屬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者,稽徵機關應核定其所得額後,將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四十五日內,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於提出申報前自行繳納之。 六、薪資支出非為定額,但依公司章程、股東會議決、合夥契約或其他約定有一定計算方法,而合於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者,應予認定。 三、合夥及獨資組織執行業務之合夥人,資本主及經理之薪資,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准予核實認列;其他職工之薪資,不論盈虧必須支付並以不超過規定之通常水準為限。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核發金額試算

勞工退休金是為了照顧勞工退休後的生活而設立的制度,可分為新、舊制。 舊制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施期間至2005年6月30日,是由雇主在勞工退休時給付;新制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改為每月提撥到勞工的退休金專戶。 (六)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為受委任工作者或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提繳之退休金,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六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事業單位實施「年金保險」時,徵詢勞工之選擇時,勞工(《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者)未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者,應為其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對此二種制度挑選而心猿意馬者、無法明辨者,不妨閱讀〈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事業單位未經核准實施「年金保險」前,應依規定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關注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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