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800萬後,剩下的1800萬由配偶跟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加起來均分,例如子女有2人,則由配偶與子女3人均分1,800萬 ; 如配偶不在世,則由子女2人平分3,600萬。 在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時,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各繼承人依照其繼承順位不同,會有不同比例的「應繼分」,若繼承人並沒有其他協議的話,原則上會依照「應繼分」的比例繼承遺產。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2025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因此,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關係人享有繼承權。 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 兒子、孫子甚至曾孫都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但並非全部的卑親屬都能繼承遺產。
- 若須委託他人代理,則需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印章前往辦理。
- 我大弟(簡稱甲)因惡性病過世,甲的勞保,勞退,喪葬補助費真的只能由養子一人全部繼承 ,甲~父母已亡,也沒配偶,只有養子一位,和兩個姐姐。
- 但與夫妻財產制不同,不需要在繼承發生(被繼承人死亡)前以契約來決定往後的繼承方式。
- 你陸續贈與了不少財產給小孩:不動產、股票、現金、保單等,結果婚後遇人不淑,他們很快離婚了…而他們也可能因為離婚的關係,財產損失大半。
- 常中的地雷是忘了申報贈送給配偶的財產(通常留有轉帳記錄,因此國稅局有機會查到),記得要自行填寫申報。
如無第一~三順位繼承人,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800萬後,剩下的配偶先得2/3為1,200萬,剩餘600萬再平均分給第四順位繼承人,例如祖父母2人各得300萬;如配偶不在世,第四順位繼承人依人數均分3,600萬。 如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800萬後,剩下的配偶先得一半900萬,另一半900萬再平均分給第二順位繼承人,例如父母各得450萬;如配偶不在世,第二順位繼承人依人數均分3,600萬。 若被繼承人有指定遺產的分配方式,原則上應尊重被繼承人的決定,但該分配的比例不能侵害到繼承人的特留分,因為特留分是法律給予有繼承權人的最低保障(民法§ 1187 )。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血親繼承順位為子女→父母→手足→祖父母
已死亡之弟弟的配偶並非繼承人無法繼承遺產,已死亡弟弟的子女並非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無法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所以仍然無法繼承遺產。 由全體繼承人協議,簽署一份「財產分割協議書」,共同決定遺產該如何分配,其分配方法沒有任何限制,即使所有遺產由其中一人繼承也可以,且不會有贈與稅產生。 若繼承人表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和債務,依照民法第1148條之規定,繼承人沒有拋棄繼承時,必須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和債務,被繼承人的債務只要用繼承的遺產償還即可,若債務超過遺產金額,係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不必用繼承人自己的財產去清償。 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原有財產價值(指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而現存的原有財產,不包括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財產)-負債=被繼承人的剩餘財產。
簡單來說,就是爸爸在爺爺去世前就不在人世了。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2025 而爸爸又是爺爺的獨生子,或是爸爸的兄弟姊妹也在爺爺過世前就不在了。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這時,爺爺的所有孫子(包括堂、表兄弟姊妹)就能代替自己的上一輩成為遺產繼承人,承襲爺爺的遺產。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房子繼承問題、房屋遺產分配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例如你的財富如何傳承下去,企業如何傳承,如何讓你的財產受到保護,不會有債權人來求償。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2025 兄弟姊妹除同父同母外,亦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而婚生子女與養子女及養子女間均為兄弟姊妹。 請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並加蓋地方稅稽徵機關承辦人員之查欠章。 雖然許多民眾來諮詢時常表明去世的親人名下沒有財產,或是負債大於資產,但我還是建議去國稅局查查看死者財產情況(即第2步),說不定會有意外的收穫。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 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第一項情形,如該生存之他方,依法不得為繼承人時,其對於共同財產得請求之數額,不得超過於離婚時所應得之數額。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送小孩房產多這道程序 贈與稅76萬變0元
(2)配偶與第二或第三順位之繼承人(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時:配偶的應繼分為1/2,其餘繼承人的應繼分從剩餘的1/2分配。 當遇到有繼承人失聯、拒不出面處理、遺產分配談不攏,最後可透過法院訴請裁定遺產分割,通常法院即可依照民法的應繼分原則裁定。 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書後,即可憑此文件就自己的應繼分部分,向各單位申請繼承登記。 如果郝媽媽有遺囑的話即照遺屬辦,若沒有,繼承人可依協議分割遺產。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繼承遺產順位定義說明
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 讓離婚律師用民法繼承順位圖解釋遺產繼承順位及比例,另解析單身遺產繼承順位與房屋繼承順位,想拋棄繼承的你還可透過免費法律諮詢助你一次搞懂繼承順序。 繼承順位是每個面臨繼承問題的家庭容易忽略的重點,尤其是房子繼承順位更常因此鬧得不可開交。 單身遺產繼承順位及房屋繼承順位有什麼差?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配偶之應繼份
本件中,陳先生除了房屋之外還有其他現金及股票,如果其他財產的價值足夠給予另二名繼承人應有的特留分,則可在遺囑中載明房屋由配偶楊小姐全部繼承。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之免費諮詢服務。 再來從下圖表2-11可知,表妹對自己來說,算是四親等。 鑑於優生學及善良風俗考量,《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不得結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也不得結婚。 雖然瓊瑤小說裡的婉君表妹非常美麗,但不論你們多麼相愛,依法還是不能結婚生育子女。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在遺產繼承快問快答:三分鐘秒懂問到爛的常見問題! – 領航地政 …的討論與評價
但是有時候,留下的遺產可能有不動產、汽機車等,估值比較有爭議的財產,這樣遺產分配時要怎麼解決估值和分配的問題呢?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2025 年若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會被視為遺產計算,屆時黃女(配偶,法定繼承人)也均可獲得分配。 從一個婆家分產故事看:繼承常見4大問題. 以上述案件狀況為例,志明離婚後,春嬌已經不再是他的配偶,因此離婚遺產是不成立的;而志明雖然沒有跟兩個小孩同住,但龍鳳胎仍是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志明過世後所留下的900萬元遺產,其遺產分配應該由兩個孩子均分為是。 繼承本是家庭生活理所當然會面對的事情,但是社會上常有子女極度不孝,甚至是打罵虐待自己父母的情形發生。 為了讓被繼承人在遇到這種家庭悲劇的時候可以決定不再讓繼承人有繼承權,民法於是規定原則上在符合第1145條的情況下,繼承人是沒有繼承權的。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繼承分割
作者擁有國際理財規劃認證CFP證照,是專職的獨立理財顧問,提供客戶理財規劃顧問諮詢服務,公益/私益信託設立諮詢,及在企業推廣EAP員工協助方案:員工理財教育與諮詢。 接受企業、團體預約退休規劃或理財投資相關課程講師,員工理財規劃諮詢,或個人/家庭理財規劃諮詢,聯絡信箱:。 《民法》第967條及第968條規定,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1138條遺產如何分配 遺產的繼承,關鍵就在這句話:「從己身所出,己身所從出。」也就是說,自己親生的小孩算一親等,自己是親生父母所生的,也算一親等。 接受企業、團體預約退休規劃或理財投資相關課程講師,員工理財規劃諮詢,或個人/家庭理財規劃諮詢,聯絡信箱:jose.b123@gmail.com。 信託內的錢也可以用來做投資,例如保守的委託人可以把錢擺放定存,穩健的投資人則可以投資適合長期持有的基金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