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三十條第五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
- 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 雇主應在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及福祉之前提下,妥善合理安排工時,以落實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
-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
-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違反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
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原領工資,係指該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其為計月者,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變更勞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或延長工作時間者,雇主應即公告週知。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動部於今日修正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 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有前三項規定行為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未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七項、第五十五條規定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六條第五項所定當地主管機關,為雇主之主事務所、主營業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檢查機構應依前項檢查方針分別擬定各該機構之勞工檢查計畫,並於檢查方針發布之日起五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係該檢查計畫實施檢查。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本法所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之時間,係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之部分。 但依第三十條第二項或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變更工作時間者,係指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 第二十九條 雇主應給付之勞工退休金應自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檢查員執行職務,得就本法規定事項,要求事業單位提出必要之報告、紀錄、帳冊及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 如需抽取物料、樣品或資料時,應事先通知雇主或其代理人並掣給收據。 要派單位及派遣事業單位因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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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於試用期間之相關勞動權益,與一般受僱勞工並無不同,特別是契約終止,雇主仍須非有該法第11條、第12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情事之一,始得終止勞動契約。 因此,如果勞工試用期滿經雇主考核工作表現評價為不適任時,雇主須依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預告及給付資遣費。 勞工於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雇主所屬不同事業埸所工作時,應將在各該埸所之工作時間合併計算,並加計往來於事業埸所間所必要之交通時間。 第八條 本法施行前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後被資遣時,其資遣費之計算,依左列規定辦理。 本法施行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遺費給與標準,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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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雇雙方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但書規定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之基準計發。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025 勞工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致不易計算工作時間者,以平時之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 勞工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事業埸所外從事工作致不易計算工作時間者,以平時之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動部於今日修正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檢查員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得通知事業單位之雇主、雇主代理人、勞工或有關人員提供必要文件或作必要之說明。 事業單位之事業場所分散各地者,雇主得訂立適用於其事業單位全部勞工之工作規則或適用於該事業場所之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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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或其遺屬依本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025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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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機構應依前項檢查方針分別擬定各該機構之勞工檢查計畫,並於檢查方針發布之日起五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依該檢查計畫實施檢查。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025 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 但從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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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因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與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者,其與派遣事業單位之勞動契約視為終止,且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其為計月者,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 (二)前目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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