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適用對象排除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爰同一學校中教學工作者兼任行政職務或行政職務兼任教學工作者,均納入適用。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針對不同對象分別訂立不同規範,亦無不可,惟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違反法令及團體協約規定。 A:勞動契約屬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可依口頭合意、事實行為或默示同意而成為契約內容。 因此,為避免未來勞資爭議時,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建議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為宜。 另事業單位如確有需求,亦可於工作規則內明訂獎懲事項,以杜爭議。 至工作規則所訂獎懲事項是否合理,仍應由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予審核。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111年度消毒採購案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前項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一、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二、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三、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 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而且對工作不穩定的勞工而言,勞保年資較短,可以領取的勞保給付金額不多,如果藉由國民年金保險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的方式快速累積年資,將可彌補勞保的不足。 因此,國民年金於制度設計及立法過程,皆採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方式,希望提供民眾較有利的年金給付保障。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措施類別內容簡化受災民眾勞保、職保、農保、農職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農民退休儲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一)勞保、職保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投保單位因受災無法代為申請時:可由申請人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 災區受災之勞保、職保被保險人得申請傷病給付 1.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勞動權益
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 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5)管理委員會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在案,或依法取得其他政府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即有依法辦理登記之事實,應依前開規定為所僱用之勞工辦理加保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凡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應有該法之適用,與僱用該勞工之經費來源無關。 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
- 國民年金保險的年金給付,是按月投保金額及保險年資計算的,月投保金額愈高、保險年資愈長,可以領取的年金給付金額就愈高。
- 其中有關醜形失能部分,顯著醜形認定範圍標準修正的主要原因為:原規定除5公分外,還必須要「不規則」線狀痕,且「與人相遇時可引起他人注意之程度」,因審查個案常遭外界批評勞保局的認定過於主觀,屢有爭議。
- 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
- 為保障渠等勞動權益,爰公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針對不同對象分別訂立不同規範,亦無不可,惟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違反法令及團體協約規定。
- 郵寄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及繳費證明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申請郵寄。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雇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雇主之代理人。 所稱編制外之工作者,指未納入各學校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組織規程之員額編制表內者。 所稱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指僅從事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相關課程綱要所列課程、大專校院發給學分或授予學位之課程教學者。 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之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 到四大超商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11、全家、萊爾富及OK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因應111年9月18日池上震災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啟動協助措施
勞工局提醒勞工應注意空氣品質訊息,空氣品質惡化期間,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調配勞工戶外與室內工作… 公告111年度第2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營造工程管理職類甲、乙級術科測試成績於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成績單預計9月29日(星期四)寄出,請留意收信。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如私校經營困難已是可預知之趨勢,為保障私校受僱勞工權益,更應將渠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避免因經營不善而損及勞工權益。 其中有關醜形失能部分,顯著醜形認定範圍標準修正的主要原因為:原規定除5公分外,還必須要「不規則」線狀痕,且「與人相遇時可引起他人注意之程度」,因審查個案常遭外界批評勞保局的認定過於主觀,屢有爭議。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勞動基金多元投資,長期績效穩健,勞工權益均受保障
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或未完成交接工作,如有造成雇主之損害,雇主得依民法規定向法院為對勞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仍不得拒付工資。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業務專區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又,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工如已提供勞務,雇主即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數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工資,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發薪日給付。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資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又按日計酬者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仍不得低於168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勞資雙方得依前開規定,自行約定按月、按日、按時計酬;於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分別適用之。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勞工保險
基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如兼任導師,非屬本次公告所稱「兼任行政職務」,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惟適用該法致使成本增加之情形,非可作為窒礙難行而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理由。 勞保局表示,民眾透過上述方式查詢之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資料,僅為申報綜所稅之參考,若申報扣除金額與查詢金額不符者,請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服務專區
(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項規定有不得參加之情形外,餘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故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離職之當日,填具加、退保表寄(送)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辦理加、退保。 是以,部分工時人員除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外,如與學校有僱傭關係,應由學校依上開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A: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所稱「團體協商」如係指依團體協約法進行之協商,如經簽訂團體協約,工作規則與之牴觸者,無效。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國民法官之公假相關規定
爰所詢工讀生如為學校所僱用,依上開規定應由雇主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2025 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應成立之勞工參與機制,其功能與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不同。 項規定,勞工離職後再受僱時,應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勞動部局全球資訊網: 勞動基準法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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