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師法8大好處2025!專家建議咁做…

〔記者陳昀、林曉雲/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正案」,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新增高中以下學校可由主管機關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專審會),作為「教師評審委員會」以外評議途徑,以此制衡不作為學校,加速汰除不適任教師。 新教師法第30條有規定教師有不適任等情形尚在調查中者不得申請介聘。 新教師法2025 【全教產】接獲台南市某國中二位老師陳情:今年(110年)4月初提出介聘申請,才被校長口頭告知是「疑似」不適任教師。 受害教師屢次詢問校長、輔導及人事主任,不適任具體事例為何,三人皆含糊其詞,表示無法告知,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通知教師,接受調查。 新教師法 最後,針對學校性平會及調查小組在實務運作上受到的批評,因屬性平法所 規定範圍內,故教育部在教師法修正案並無提及解決該問題之方式。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這三天研習將與兩百名教育人員共同研討,期能協助教評會及專審會委員正確認知新修正教師法的規範變異與影響,了解審議教師相關聘任案件的相關法制程序,及應注意的程序正義與專業知能的累積。

  •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或不續聘之決議,或依第十八條規定作成教師終局停聘之決議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十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 第一條 本細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 李惠蘭會後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教師組織的認定只有教師會,這個現象全世界僅剩台灣,這項定義從民國84年後就未修過,舊法已與現況不符,因此她呼籲教師法修法送三讀前,應將教師工會納入教育組織,以保障全國各教師工會多元的聲音。
  • 對此,張善政今(1)日表示,防疫需要中央和地方密切合作,相信適當的時候,…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公布2020十大教育新聞,全球疫情重創教育拿下今年頭條,冷氣裝設、高中新課綱人力、私校退場、教師法上路等議題,今年仍榜上有名。

」(原草案僅包括「校內」),並獲得諮詢會議中之多數與官方認可。 此修正才能開啟對教師之輔導遷調不該只侷限在「校內」,也應包括「校外」,促使學校與政府應該規劃具體有效的制度,使被迫遷調的合格教師有機會能受輔導至「校內外」適當工作繼續任職。 至於如何有效落實,相關具體且有實益的配套措施,我們將繼續爭取。 新教師法 2019年的3月,行政院在缺乏各界民主參與的情況下,忽然通過《教師法》大幅修正的修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快速審議。 在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期間,《教師法》修法草案在充斥多處爭議的情況下,由立院審議通過。 全教總評選年度十大教育新聞,包括疫情、高中職教師人力、班班有冷氣、私校轉型方案、新教師法、大專教師聘用問題、校園輔導人力及幼兒教育雙語政策,都依序進榜。

新教師法: 相關新聞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強調,教育不該成為私校經營者牟利工具,教育部版本強化監督財產信託、公益董事,也沒有三年內改辦轉型的規範,但政院版卻刪除強化監督,且明訂三年內可改辦,「這給予私校董事會上下其手的空間」,條例也也未依學校狀況細緻區分,美中不足。 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本部業已將「高級中學法」和「職業學校法」整併為「高級中等教育法」,本細則原規定事項已移列至高級中等教育法及第66條授權訂定之「高級中等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略以:「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

  • 元旦連假邁入第二天,公路總局今(1日)表示上午國道1、3、5及台61線等南北向主要幹道交通大致順暢,不過根據往年經驗,元旦中午起北部近郊旅遊熱區周邊會有較多車流,預計約在下午4點至傍晚6點達到高峰。
  • 新課綱上路第二年,多元選修、彈性課程需要大量人手,教學現場吃不消。
  • 但是,基於財務需求,可能又會無法離開教育職場;再加上政府惡修退休制度,讓離開此職場變得更加不易。
  • 高教工會將繼續在這條路上努力,也期盼各大專校院的第一線工作者和我們站在一起,為法令、政策、實務的改進而共同努力。
  • 另外,針對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在2008年遭學校解聘後,向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行政法院等機關提出申訴,該案在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2016年宣布撤銷解聘處分後,隔年台北市教育局評議委員會又維持原解聘決定。
  • 因為隨著新教師法的實施,一年來教育職場的災情已遠遠超越過去幾年,得到重症(送進不適任教師處理)的老師快速增加,喪失職場生命(被解聘)的老師也是過去的好幾倍。
  • 臺中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健全本縣縣立高級中學 (以下簡稱高級中學) 行政組織編制,特依據高級中學法、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完全中學設立辦法、國民教育法及國民 …

類似的「圈選不公」爭議,的確造成教師升等作業上的一大弊病,早應改善。 若能確實落實,將能讓我國大專教師升等的過程,其外審程序能單純回歸專業同儕審查,避免校內行政權力的不正介入,也使有意升等之基層教師能回歸致力於專業發展。 台北市長蔣萬安一早出席總統府元旦升旗典禮與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同台,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以參加「元旦健走」活動為由,改派民眾黨中央委員代表出席。 有趣的是,蔣萬安與柯文哲兩人會一起參加由希望基金會創辦人紀政在花博公園舉辦的「2023元旦健走」活動。

新教師法: 新聞關鍵字

現行教師法制定於1993年,時隔近30年,中國教育在這一階段迅猛發展,教師隊伍規模、質量、結構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專任教師總數由1097。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評議決定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學校之效力;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應依評議決定執行,主管機關並應依法監督其確實執行。

此次研習以「新修正教師法」、「學校教評會運作規範與實務探討」為主題,深入淺出的向教師們說明新舊教師法的不同,以及學校教評會運作可能遇到的問題及解決之道。 119 參考立法院「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報告,立法院公報 98卷 62 期,30 頁。 118 參考立法院「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報告,立法院公報 98卷 62 期,30 頁。 綜上所述,執行舊教師法第 14 條懲處性侵教師所產生之問題中,除法令本 新教師法 身之缺失外,或有些夾雜內外環境因素之影響,惟更顯見法令規定欠缺實務之考 量,所以新教師法第 14 條是否解決上述問題,是相當重要的,在此之前,先就 條文內容作客觀的內容分析。

新教師法: 教師法修正三讀 教師團體:寫下最黑暗的一頁

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本法提起申訴者,受理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應停止評議,並於教師撤回訴願或訴願決定確定後繼續評議;原措施屬行政處分者,應為申訴不受理之決定。 侯俊良說,今年十大教育新聞呈現出的情勢為「疫情為頭條,改革和問題併生」,可以看到政府在教育政策上企圖做改革,但也製造了新的問題;而讓人失望的改革,幾乎都是「政治性」的決定;以經濟發展掛帥的施政,對於以人為本的教育專業視而不見。 今年暑假,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112年以前,讓高中以下教室「班班有冷氣」。 全教總政策部主任殷童娟表示,感謝行政院聽到數十萬學生的聲音,但仍呼籲未來電力設施、設備、冷氣保養不要出現城鄉差距,裝設冷氣也要重視環保。 台中4/6起公立泳池關閉 民營業者憂心受波及停業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水情嚴峻! 經濟部已宣布台中從4月6日起,實施分區供水「供 5停2」,台中市政府運動局並宣布,公立游泳池同步暫停對外開放,民營業者得知都「剉 勒等」,因目前配套措施不明,擔心若接下來民營游泳池也無法營運,除員工生計受影響 ,會員權益和已經簽約的學校游泳教學要如何解決?

新教師法: 新教師法第 14 條之內容與檢討

對於增加的稅收,將用於補發勞健保缺口、台電偏鄉補貼;未來政府將朝四大方向,包括: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調整產業體質、維持經濟動能,做好準備。 蔡英文並對北京當局喊話,台海和平穩定是區域內各方的共同責任,也是所有人的共同期待,戰爭從來不是解決問題的選項,只有對話、合作、共同以促進區域穩定發展為目標,才能讓更多人得到安全和幸福,也願意針對中國疫情升溫提供必要協助。 高雄市今日早上7時在文化中心舉行元旦升旗典禮,不料高雄市長陳其邁在致詞時卻不小心口誤,將新上任的議長康裕成誤叫前議長曾麗燕,場面相當尷尬。

新教師法: 言語.肢體霸凌孩子 不適任教師如何退場?

第2 條本法施行前已設立之高級中等學校,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沿用原校名者,於本法 … 由於通過條文之懲處事由為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因此規定只要經學 校性平會調查屬實者,由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綜上所述,教育法令相當繁雜,從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各校規定環環相扣,但每個環節卻又都可能影響到第一線工作者的權益。 而除了法令之外,還需要整體教育資源的到位、合理的高教政策,以及學校內部的民主參與和勞資平衡來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

新教師法: 保護少年 專任輔導教師 學校可望進用

依前項規定申請復聘之教師,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後復聘。 各級主管機關協助學校辦理前項查詢,得使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受行政處罰者之資料庫。 教師有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之情形者,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 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教師資格檢定及審定、聘任、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權利義務、教師組織、申訴及救濟等事項,應依本法之規定。 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依本法規定處理專任教師之事項時,除資格檢定及審定外,以其所屬主管機關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新教師法: 大教育新聞疫情居冠 年度教育人物頒給這群人

黃耀南表示,教師法的修法焦點全部放在「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上,專審單位由不具專業的校外人士組成,可透過教評會處置教師的去留,將教師的專業、工作權視若無物。 「教師法修正案」明確將不適任教師分為「違反性別平等」、「體罰霸凌」、「教學不力」、「其他」四類,並列出終身解聘、原校解聘不續聘等不同程度處置,其中,貪污、性侵有罪,或經性平會調查犯重大性平、兒少案屬實,可直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根據現行規定,教評會委員組成,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的2分之1,教師佔教評會之組成不得低於3分之2,這項規定讓教師之間在處分不適任教師過程,因為礙於私交產生官官相護情形,因此,本次《教師法》修法,特別修訂教評會組成,增加校外學者專家比率,使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2分之1。 為了讓老師能夠在教育環境中安身立命,想離開時能全身而退,本會非常慎重地從法規、財務、教育專業三方面切入,設計出今年的精進教學課程。

新教師法: Rti 中央廣播電臺

至於教評會教師代表部分,限縮於性平案、體罰霸凌案才增聘外部委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高孟琳也表示,不同的教育組織(如全中教、高教工會)為不同教育階段的代表。 他提到,國教署先前邀請全教會出席高中課程評鑑標準的諮詢會議時,全教會竟派一名小學老師擔任代表。 他說,新教師法未讓專業的教育團體參與會議,也達不到諮詢各方意見的效果。

教育班,包括在幼兒(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專為. 本法施行前已設立之高級中等學校,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沿用原校名者,於本法施行後有變更 … 對於這些訴求,教育部則表示會進一步研究,但似乎還未有積極規劃,或以少子女化浪潮在前為由消極以對。 然而,正是因為有少子女化、高教崩壞的狀況在眼前,才更有妥適法令保障所有教師基本權益、導正學校不當作為的必要。 工會將對此繼續倡議,確保這群仍缺乏充分法律保障的群體,能獲得最基本的保障,不成為高教勞資關係惡質化、聘僱廉價化趨勢下的犧牲品。 現行學校教師受學校提出應解聘、停聘、不續聘議案於教評會審議時,多數已會按主管機關教示之正當程序讓當事人教師至教評會陳述意見。

如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鍰解聘;依公務員懲戒法撤職、休職解聘;違反教師倫理、教師職務尊嚴解聘等。 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藉由客觀、專業、中立的第三方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不適任教師案件,使案件處理更為公正。 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未達解聘之程度,而有停聘之必要者,得審酌案件情節,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議決停聘六個月至三年,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終局停聘。 主管機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情形之案件,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受理學校申請案件或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之案件。 教師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不續聘之教師,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不續聘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師。 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新教師法2025 侯俊良理事長再次強調,教師法修法層面廣,不可能用一個上午的時間介紹完,往後會再辦理相關研習,幫助更多老師了解,今天無法參與研習的夥伴,也可以參加9月23日在崑山國小辦理的新教師法研習。

讓系統更主動地 提醒活動相關資訊 使用者可以設定有興趣的關鍵字,讓系統主動通知相關的活動與研習資訊;已報名的活動若有相關資訊異動,也會透過郵件通知使用者。 讓學校與家庭 有良好的親師互動 除了讓學生家長能夠瞭解學童在校的出勤、成績、獎懲等等相關表現之外,透過本系統亦可提供學校與學生家庭有更好的親師互動方式。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視察桃園機場,卻未邀請桃園市長張善政,引起討論。 對此,張善政今(1)日表示,防疫需要中央和地方密切合作,相信適當的時候,…

新教師法: 堆疊行李驚人畫面曝!長榮航勤員工不出勤衝擊大 工會:提高薪資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新教師法2025 108課綱新增部定必修的「自然領域探究與實作」沒有標準教材,新北市教育局今年和國教署合作,請各領域專家學者和教師共32人… 這幾天氣溫驟降,但寒流到來,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卻傳出沒熱水可洗澡,有學生甚至轟學校,有錢蓋新校舍,沒錢供熱水。 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新教師法 ※本系統登載資料如與正式公文內容不同,以機關公發布或函頒者為準。 依前項規定復聘之教師,於接獲復聘通知後,應於三十日內報到,其未於期限內報到者,除經核准延長或有不可歸責於該教師之事由外,視為辭職。

法規面的部份,本會邀請的是新北市教育局的李宗翰專員和台北市教師會的楊益風老師。 兩位講師雖然一樣以分享新教師法為主軸,但,由於他們切入的重點不同,所以,學員對於教師法的瞭解會更加深入。 楊益風老師舉出許多實例(有的甚至是今年6月30日新法實施後的案例),以幽默、深入淺出的方式講解新教師法之所以可怕之處,尤其讓人印象深刻。 新教師法 從本會的案例中發現,有些學校召開校事會議的理由實在讓人無言,例如「老師調整OO科小老師職位,造成學生身心受創」、「老師教學認真,於午休時間指導學生課業」等,因為法律賦予校事會議極大的權力,若不小心擦槍走火,恐導致老師平白受冤。 在教師法修改前,本會處理的案子多以親師糾紛及考績懲處的申誡案為主;修改後,老師碰到解聘紅線的案子變多了,甚至有老師被學校解聘,導致孑然一身。 教育部私校退場審議會日前通過解散六所私立高中職董事會,未來校產只能歸公;台灣觀光學院今年十月則將校產捐給空中大學。

新教師法: 《教師法》大翻修!增訂停聘、解聘新規範,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

如主管機關認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有違法之虞,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復議;屆期未復議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逕行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新教師法2025 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與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完成修正。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織、迴避、評議程序與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適用之規定,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另定之。 新教師法2025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涉有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主管機關認有違法之虞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審議或復議;屆期未依法審議或復議者,主管機關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或解散時,學校對仍願繼續任教且在校內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調整職務;在校內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整職務者,學校或主管機關應優先輔導介聘。 第一條 本細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新教師法: 教師法修正案三讀!強化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未處理教團反對項目

此外,將中小學教師與大專教師就共同權益事項「進行切割」,像是中小學教評會處理性平、體罰霸凌要有外部委員,大專卻不用;又如大專院校申評會教師組織代表非由地方教師會派出,卻是由大專同級教師會派出,此等做法顯有歧視中小學教師之嫌。 截至目前,教師並沒接到任何學生、家長或同事反應及投訴,直屬組長與主任亦無反應任何行政與教學須改進事項,教師對學生亦沒有不當作為。 教師被告知不適任後,亦多次主動詢問輔導主任,有無違反規定之情事才被列為不適任教師,輔導主任明白表示「沒有違規情事」。 下,以教師法為核心之教師法令體系,乃是針對「一般教師」教學工作之特性加以規範,而非針對「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教師」行政工作之特性加以規範,所以「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教師」無法只適用教師法令,而仍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等公務員法規之必要。

因此,2009 年新教師法第 14 條修法 意旨為讓經學校性平會查證該教師性侵屬實便應立即解聘,對於 可能涉嫌性侵教 師,亦應先以停聘的方式,避免繼續存於校園。 高教工會將繼續在這條路上努力,也期盼各大專校院的第一線工作者和我們站在一起,為法令、政策、實務的改進而共同努力。 我們也呼籲掌管教育法令的教育部,應當站在考慮第一線教職員生的立場,切實引入多元的聲音作為法令修正時的參照,勿以官僚本位一意孤行,成為惡化而非緩解高教危機的來源。

新教師法: 第五章 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師法全文版修法內容與檢討

新修正教師法於去年六月底施行上路,教學現場因為新修教師法正在轉換樣貌,其中法制運作及專業實踐是每位教師必須掌握的大事,台南市教師會及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特別邀請全國教師會五名講師,於二十七日起一連三天,分別在崑山國小、曾文家商及新營國小辦理三場次研習,與南市約兩百名教育人員一起探討「新教師法內涵與實務」。 侯俊良強調,這次教師法修法對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性平、體罰、霸凌案件、教評會設置、教師專業審查會的法律位階等都有明確規定,為幫助更多老師了解自身權益與義務,辦理此次研習。 他說,這次教師法修法前全教總就已擋下教師評鑑入法,同時發起活動反對教師法惡修,包含連署書、新聞稿、到立法院前陳情等,除在第一時間就已排除兼行政義務、寒暑假到校、限期內未升等資遣外,並擬定修法版本,同時於法案審議時監看並和立委即時互動,成功擋下諸多對教師不利條文。

教育懲戒權是近年來的熱點話題,由於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容易與體罰、變相體罰等混淆,加上家長的高度敏感和過激行為,導致現實中不少老師不敢、不願對一些需要矯治的學生行為進行懲戒。 針對本法修正草案,教育部將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營造優質正向的教育環境、提升教學品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一)修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組成,包括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等,以增加委員組成的多元性及專業性。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終結之事件,其以後之程序,依修正施行後之本法規定終結之。

(二)有關校園性侵事件,學校若知情而隱匿不舉報,主管機關應對相關人員處以 大過以上之處分,教育部並應儘快修正校長與教師之成績考核辦法以資配合。 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處理教學不力教師等情事,第一關一定會有教評會的處理機制,學校也可另向主管機關申請送專審會,若老師因非個人表現因素而有教學不力等情事,因此這次修法增加了另一個途徑,可送到專審會進行專業審議。 教育部表示,將在新法正式公布施行期間,多加對外宣導,守護學生學習權益,維護教師專業尊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爭議之處仍有很多,諸如教評會增聘外部人員是否妥當、是否真能解決問題等關鍵爭議有待釐清,這次修法,教育部原本說只處理不適任教師部分,現在卻包裹對中小學教師不利的條文,實有背信之嫌。 黃耀南表示,政府不依正常修法程序,先是順應人本及家長團體,利用媒體污名化老師,再將教師法的修法焦點全部放在「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上,教師法修正法案中的專審單位,由不具專業的校外人士組成,可隨意透過教評會處置教師的去留,將教師的專業、工作權視若無物。

新教師法: 工作權益Q&A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之審定分學校審查及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二階段;教師經學校審查合格者,由學校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再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學校審查合格者,得逕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公布2020十大教育新聞,全球疫情重創教育拿下今年頭條,冷氣裝設、高中新課綱人力、私校退場、教師法上路等議題,今年仍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