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11大著數2025!專家建議咁做…

安定基金辦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九款事項,其資金動用時點、範圍、單項金額及總額之限制由安定基金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保險業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之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保險商品資訊。

35.一般而言,社會保險係以強制保險為原則,其目的是在避免發生A道德危險B逆選擇C危險集中D危險移轉。 28.要保人的總保費支出過高,容易影響其原來的生活水準,進而降低繳付保險費的意願而導致A保單失效B生活困難C生活品質不佳D增加保障。 19.團體保險業務快速成長之主要因素為A政府給予投保團體保險之企業以稅法上之優惠B企業主增進員工福利C政府加強推行社會福利政策改善勞資關係D以上皆是。 15.定期保險中之「信用保險」其投保目的之一在於A保障保險人死亡後,遺族的經濟生活B防止被保險人信用破產C防止債權人因債務人死亡時造成之損失D以上皆是。 10.生前給付及重大疾病是賦予個人或團體保戶在A死亡前B死亡後C終身D繳費期間 發生定義明確的重大疾病時,獲得壽險保單的死亡利益。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按照我國 保險法 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則、下列何者不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訂定保險契約之生效方式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建議企業及早準備好一套完善可行的作業準則,辨識與認定實質受益人,輔以身分驗證程序,除應確認實質受益人資訊之真實性與及時性外,亦應確保上傳資料之保密性,以免無端捲入提供假資料涉嫌偽造文書等爭議。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31 條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
金額之責。 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檢視現行法條 第 74 條 第七十三條所稱全部損失,係指保險標的全部滅失或毀損,達於不能修復
或其修復之費用,超過保險標的恢復原狀所需者。

  • 張三以自己為要保人,對下列何者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A 借錢給張三的李四; B 張三本人; C 欠張三錢的王老五 AB A BC ABC 。
  • 保險法 逐條釋義-第一卷總則,江朝國,, 余自歸國投身保險法學之研究,匆匆已數十載,期間經過學界及實務多年的努力,保險,元照出版.
  • 保險業違反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第一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放款或其他交易限額之規定,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決議程序或限額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 所謂被保險人參照保險法第四條之規定,是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無詐欺情事之保險契約,經當事人一方將超過價值之事實通知他方後,保
險金額及保險費,均應按照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減少。 檢視現行法條 第 73 條 保險標的,得由要保人,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及條款,作定值或不定值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約定之要保。 保險標的,以約定價值為保險金額者,發生全部損失或部份損失時,均按
約定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稱為?

75.有關受益人的敘述何者正確A以於請求保險金額時生存者為限B受益人經指定後不可以變更C以自然人為限D有一定的人數限制。 71.依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何人為受益人,A要保人B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C被保險人D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 70.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承認,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屬A失效B有效C無效D視情況而定。

此時,保險金應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即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 當然,前項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死亡之「推定」,還是可以以反證來推翻的。 按照我國保險法規定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2025 ,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下列何者為保險契約無效的法定原因:

其由契約當事人一方(債務人)向第三人為給付者,為第三人利益契約。 按英美法律初不承認第三人利益豐約,一八五九年後始逐漸改變此一立場(註三)。 其由第三人向當事人一方(債權人)為給付者,為第三人負擔契約。 在英、美、德(德民法三二八條以下)、日(日民法五三七條以下)及蘇俄(俄民法一四○條以下)均僅承認第三人利益契約,而不承認第三人負擔契約。 我國仿法、瑞士、泰國等法制,承認第三人利益契約及第三人負擔契約(我民法二六八條以下) (註四)。 個以上之保險人須負給付責任時,仍由各保險人依保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給付,其給付總額並無限制。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我國保險業之組織僅限於:

依保險法第45條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要保人為要保人自己受益人之繼承人被保險人以上皆是之利益而訂立. 17 下列關於危險增加之敘述,依保險法之規定,何者正確? (A)危險增加,若係因要保人之行為所致者,如保險人知悉後仍繼續收受保險費, … 1 於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契約中,要保人在下列何時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依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受益人是指「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約定,可以請求保險金之人」,不過受益人應由何人指定? 有些學者認為依保險法第4條及保險法第113條可知,被保險人是保險契約保障的重心,因為其享有賠償請求權,故應由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比較適當。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業務員於登錄有效期間內,受停止招攬行為期間累計達多久,應予撤銷其業務員登錄處分?

四、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者。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業與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之人為代理、經紀或公證業務往來者,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屆期未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保險代理人公司、經紀人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或具一定規模者,應建立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依前項第三款規定解除公司董事或監察人職務時,由主管機關通知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註銷其董事或監察人登記。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除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者外,其資金運用範圍尚可以下列那幾項為限?a.銀行存款b.不動產c.短期票券d.放款

按照我國保險法規定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不僅有工傷死亡賠償受益人方面的法律法規,死亡保險契約沒有指定受益人時,您姐夫是無權繼承這筆保險金的。 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壽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 … 對於要保人的敘述何者錯誤1要保人訂立保險契約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理2要保人可以為 … 37對於要保人的敘述何者錯誤要保人訂立保險契約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理要保人可以為自然人或法人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之義務要保人對被保險人須具有保險. 37對於要保人的敘述,何者錯誤要保人訂立保險契約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理要保人可以為自然人或法人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之義務要保人對被保險人須具有保險 …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按照 我國 保險法 規定 要 保 人 對於 下列何者之生命或身體 不 具有 保險利益 1 為本人管理 利益之人 2 家屬 3 本人 4 債權人在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 社會工作師的討論與評價

然而,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如何辨認、申報「實質受益人」,或有相當為難之處。 因此,如何在不大幅增加公司合規成本的情況下兼顧洗錢防制需求,實為相關主管機關面臨的難題。 此時縱同時死亡的二人間互有親屬關係,法律也不認為其彼此間有相互繼承之權利。 法律既推定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死亡,則此時受益人也就不符合須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仍生存的要件,自不能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契約的成立,不須經過何種程序?a.要保人之申請;b.保險人之同意;c.暫保單之簽訂;d.保單之擬定。

前二項有關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限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各種準備金之提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危險分散機制,應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就超過財產保險業共保承擔限額部分,由該基金承擔、向國內、外為再保險、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為之或由政府承受。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2025 保險人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之權,如發現全部或一部份處於不正常狀態,經建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修復後,再行使用。 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得以書面通知終止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份。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法規TEST02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保險契約上,第三人利益約款記載不明,致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要保人係為自已之利益而訂立保險契約(保險法四五條後段)。 在民法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存在與效力,不以利益第三知悉或同意為條件。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第2-1章 人身保險契約(101-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應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核准應具備之文件、程序、運用或投資之範圍、限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五、與第三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約定或以協議、授權或其他方法參與對被投資公司之經營、被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經營、管理。 三、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其購買每一公司之股票,加計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購買之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及該發行股票之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保險業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條件、交易範圍、交易限額、內部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限期內為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期限內為 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2025 另一方面,現行公司法要求股東名簿應備置在公司或股務代理,並允許股東或公司債權人得申請指定範圍抄錄影印。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二、如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會造成以下問題

主管機關對於保險業與其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得予限制;其利害關係人及交易之範圍、決議程序、限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對於保險業就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或其他交易得予限制;其限額、其他交易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資金運用方式為投資公司股票時,其投資之條件及比率,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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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受益人應通知保險人,惟此項通知僅為對抗要件,非變更受益人的生效要件。 按照我國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2025 在通知之前,若保險人已對原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已免除其責任,新受益人應依不當得利的規定,向原受益人請求返還保險金。 保險法第十六條有關保險利益之敘述,何者錯誤要保人對其家屬有保險利益要保人對其自己有保險利益對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有保險利益債務人對債權人有保險利益。 228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之繼承人得變更受益人不得再變更受益人保險事故發生後得變更受益人保險事故發生前得變更受益人。 若您是在保單成立後想要變更受益人,只需填寫契變書,得到要、被保人的同意並簽名並向保險公司申請即可變更。 保險業務員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教育訓練、懲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