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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此時分割無效)。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僅為主張權利之代理,並請求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以免因自己代理之法律關係(民§106)使分割行為無效)。 (§1020-1)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依前二條規定負擔保責任之繼承人中,有無支付能力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有請求權之繼承人與他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比例分擔之。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農育權人違反前項規定,經土地所有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土地所有人得終止農育權。 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身分上之效力:因收養所擬制之一切親屬關係消滅;無須從養父母姓、侵權、扶養義務與繼承權同時消滅。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遺產分割請求權:在未依法為繼承債權之清償以前,不得為遺產之分割,否則應對受損害之債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民法筆記 【全面限定繼承】若以自己的固有財產已為清償者,不可再論他方為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前項之程度者(§15-1),為輔助之宣告。 ※(§1109)監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人者,應負賠償之責。 民法筆記: 民法總則,民法親屬,民法繼承 筆記 統整式筆記(電腦輸出、手寫皆有)邊條隨機 不挑色 指示人於被指示人,未向領取人承擔所指示之給付或為給付前得撤回其指示證券。 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 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 合夥之通常事務,得由有執行權之各合夥人單獨執行之。 但其他有執行權之合夥人中任何一人,對於該合夥人之行為有異議時,應停止該事務之執行。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出名營業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計算營業之損益,其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應即支付之。 互負貞操義務:依重婚及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所構成裁判離婚之事由推測「夫妻應互負貞操義務」。 消費借貸之預約,其約定之消費借貸有利息或其他報償,當事人之一方於預約成立後,成為無支付能力者,預約貸與人得撤銷其預約。 耕作地之承租人,因租賃關係終止時未及收穫之孳息所支出之耕作費用,得請求出租人償還之。 出租人有提出異議權者,得不聲請法院,逕行阻止承租人取去其留置物;如承租人離去租賃之不動產者,並得占有其物。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民法筆記: 上市後醫材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