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不可不看詳解
第七條至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項至第五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一條規定,於本章所定年金保險準用之。 勞工離職後再就業,所屬年金保險契約應由新雇主擔任要保人,繼續提繳保險費。 新舊雇主開辦或參加之年金保險提繳率不同時,其差額由勞工自行負擔。 請領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月退休金者,應自收到申請書次月起按季發給;其為請領一次退休金者,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 三、非屬前二款之被保險人,符合得請領第一款失能年金給付或一次失能給付之失能種類、狀態及等級,或前款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之障礙種類、項目及狀態。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勞工復職後,應由雇主補發停職期間之工資者,雇主應於復職當月之再次月底前補提繳退休金。 94年6月底前到職,且94年7月1日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之本國籍勞工,於94年7月15日前可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或暫不選擇,如暫不選擇者,則繼續適用舊制。 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及罰鍰處分等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之。 勞工退休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兩者之區別在於,「自請退休」的發動權為勞工,「強制退休」的發動權在雇主;如雇主所定之勞工退休金標準優於該規定時,可從其規定。 (二)、依照103年1月17日修正生效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第8條之1規定,受僱且適用勞基法之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以下簡稱陸港澳配偶)及99年7月1日後取得本國籍勞工,已納入強制提繳對象。 其退休金之提繳,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至離職或申報停繳之日止。 適用舊制+新制:2005年7月1日前進入職場,2010年6月30日前選擇「舊制轉新制」,若在同一公司任職,舊制年資可保留,新制退休金也可累計。 於同一雇主或依第七條第二項、前條第三項自願提繳者,一年內調整勞工退休金之提繳率,以二次為限。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第53條規定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25年,或年資達15年且年滿55歲,或達10年且年滿60歲,即可向雇主申請退休。 另依規定舊制退休金的請求時效為5年,勞工若發現自己離職時已達到退休條件,雇主卻未給付退休金,應儘速向雇主提出申請,以免逾請求時效。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查詢 擁有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勞工,可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明細,包含累計提繳年資、雇主及個人提繳累計金額、雇主及個人提繳收益累計等數據。 勞保老年給付申辦(個人申辦用) 凡參加勞工保險者,當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給付」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請領資格時,可向勞保局或投保單位提出申請。 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勞工選擇繼續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於五年內仍得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 此外,自願提繳金額可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享有稅賦優惠。 60歲的阿興(化名)去年離開服務了16年的公司,卻不知離職時已經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可以向公司申請舊制退休金。 直到公司以無僱用舊制員工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時,經勞工局審核發現雇主未給付阿興退休金,在提醒雇主相關規定後,順利協助阿興領到138萬元退休金。 勞工自請優惠退休請領退休金申請 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單位欲申報勞工自請優惠退休請領作業,請持相關文件至所轄之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或各分處臨櫃辦理。 介紹文稿內容: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由勞保局按月依雇主申報之勞工提、停繳日期、提繳工資及提繳率等資料逐一計算個別勞工之雇主提繳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並分別彙總開具繳款單,於次月25日前連同計算名冊一併寄發,雇主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為便利雇主繳納勞工退休金,雇主可持繳款單至勞保局指定之代收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臨櫃繳納,亦可向勞保局指定之轉帳代繳金融機構申請以轉帳代繳方式繳納,或透過提供網路銀行、網路ATM繳納勞工退休金服務之金融機構網路繳納。 前項所定人員於各該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受僱且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於適用本條例之日起六個月內,得以書面向雇主表明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 從以上二則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可以知道,法院對於工作前15年的基數計算,並非係以「適用勞動基準法後」開始起算,而是以勞工「受僱日」作為舊制退休金基數的計算時點。 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新制與舊制的差異? 勞工申請一次、續提勞工退休金 勞工年滿60歲,工作(提繳)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其提繳年資重新計算,勞工領取繼續工作提繳之退休金,1年以1次為限。 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申請 加工出口區高雄園區區內事業單位申請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可持相關文件至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臨櫃辦理,或至加工出口區全方位服務E路通平臺線上申辦。 第二種勞工是2005年7月以後才進入職場,只有勞退新制年資,問題較單純,因為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固定提撥薪資的6%到勞工帳戶,帳戶跟著勞工個人,退休金與在那家公司任職毫無關係,勞工換工作,帳戶跟著走,沒有年資作廢問題。…